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
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
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学敏                   王桂华                   杨庆英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