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分别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地建”)、游洪涛、刘小英、王瑛发来的《关于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函》,上述股东承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4 日止,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股东情况
1.成都地建
股东名称 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4709242621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2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游永东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土地村
土木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打桩;建筑安装;
工程准备;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材料(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机械及配件销售、维修;金属结构
件制作(凭资质证经营),公路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
洪设施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养
护;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治理;土地整理服务;
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照
明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游洪涛
游洪涛为公司董事长,与游谊竹、王瑛为华森制药之共同实际控制人。
3.刘小英
刘小英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
4.王瑛
王瑛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游谊竹、游洪涛为华森制药之共同实际控制
人。
(二)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 限售情况的说明
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100000 46.83%
IPO 首发股份已经于 2020
成都地建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年 10 月 20 日解除限制
合计 188100000 46.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575000 4.87% IPO 首发股份已经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解除限制,
游洪涛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725000 14.62%
目前持有的有条件限售股
合计 78300000 19.49% 份为高管限售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9900000 2.46% IPO 首发股份已经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解除限制,
王瑛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700000 7.39%
目前持有的有条件限售股
合计 39600000 9.86% 份为高管限售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7632445 1.90% IPO 首发股份已经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解除限制,
刘小英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62234 7.04%
目前持有的有条件限售股
合计 35894679 8.94% 份为高管限售股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处于转股期间,总股本会根据转股的情况而改变。
以上总股本以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701,146 股)
为计算基础。②占总股份比例计算有四舍五入的情形。
(三)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成都地建、游洪涛、王瑛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刘小英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904,800 股,占公司总本比例
0.72%。
二、承诺具体内容
(一)成都地建就不减持公司股份事宜承诺如下
“成都地建作为华森制药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愿承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4 日止,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相关减
持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游洪涛就不减持公司股份事宜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权益,自愿承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4 日止,12 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相关减持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刘小英就不减持公司股份事宜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总经理、董事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自愿承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4 日止,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相
关减持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四)王瑛就不减持公司股份事宜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自愿承诺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4 日止,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的,相
关减持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督促成都地建、游洪涛先生、
刘小英女士及王瑛女士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
及时、主动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地建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二)游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三)刘小英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四)王瑛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