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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
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
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现将监事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
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基本能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通过制度的制定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在执行公司任务、履行
职责时,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在执行《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是比较好的。2020 年公司的财务工作,
按董事会的计划要求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据比较充分、符合会计手续,未发现有
违规违纪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四)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现有
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
情况,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