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第(六)、(九)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第(五)、(七)、(八)、(九)项议案需对中小股东表 决单独计票; 6.本次股东大会第(八)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 东名称为: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游洪涛、刘小英、王瑛; 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 日(星期 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 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9层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游洪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代表股 份数为342,762,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327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4名,代 表股份86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6%;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5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6名,代表股份数为 341,977,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132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785,4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1955%。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3%;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3%;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3%;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成都地方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游洪涛、刘小英、王瑛 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341,894,679股。 同意8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3%;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3%;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761,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3%;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加灏律师、李萌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