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82%股权的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5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 82%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庄园牧场”)拟向西
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乳业”)股东胡克良、李亚南、丁建
平、张陈斌和北京睿理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其持有东方乳业合计 82%的股权,收购价款合计 249,000,000 元。其中,公司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1 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00,591,214.95 元 和 “ 自 助 售 奶 机 及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 全 部 募 集 资 金
49,408,785.05 元,合计 150,000,000 元,其余 99,000,000 元为公司自筹资
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东方乳业 100%股权,东方乳业将成为庄
园牧场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东方乳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胡克良            1453.20        41.17               -            -
   2           庄园牧场             635.40        18.00        3530.00          100
   3             李亚南             566.00        16.03               -            -
   4             丁建平             416.54        11.80               -            -
           北京睿理财富投资合
   5                              282.40             8.00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张陈斌           176.46          4.9989               -              -
             合计                3530.00           100%          3530.00            100

       (二)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胡克良、李亚南、丁建平、北京睿理财富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张陈斌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结合庄园牧场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东方乳
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以下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进行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庄园牧场           东方乳业       本次交易额       占比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     180,371.77         32,001.78          24,900    17.74%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                62,837.40         18,936.36              —    30.14%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12,766.52         16,135.69          24,900    22.08%

       综上可知,本次交易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第十四条对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要求。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香港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
规则》第 14 章,由于与收购事项有关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按香港上市
规则所界定)高于 25%但低于 100%,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东方乳业 4 名自然人股东和一个合伙企业股东,其基本信
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证件号                  住所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胡克良     62010219570602153X      甘肃省兰州市城        1453.20       41.17%
                                              关区东岗西路
                                              433 号 701
                                              江苏省丹阳市皇
 2          李亚南       321119197003074375   塘镇鹤溪村屈家      566.00     16.03%
                                              村 44 号
                                              宁夏吴忠市利通
 3          丁建平       64210119680507151X   区星河锦城 2 幢     416.54     11.80%
                                              2132 号
          北京睿理财富                        北京市海淀区碧
 4        投资合伙企业   9111010834437396X1   桐园 6 号楼 3 层    282.40     8.00%
          (有限合伙)                        303
                                              山西省太原市万
 5          张陈斌       140104197201191370   柏林区西渠路 29     176.46     5.00%
                                              号 1 楼 16 号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名称             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叁仟伍佰叁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0 年 09 月 06 日
注册地址         西安市灞桥区新合街 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胡克良
                 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和饮料
                 (蛋白饮料类)的生产和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国家
经营范围
                 专控除外);本企业产品的调剂服务及其业务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收购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胡克良                 1453.20            41.17
       2                 庄园牧场                  635.40            18.00
       3                   李亚南                  566.00            16.03
       4                   丁建平                  416.54            11.80
                北京睿理财富投资合伙企业
      5                                            282.40             8.00
                      (有限合伙)
      6                    张陈斌                  176.46             5.00
                    合计                          3530.00            100%

     (三)主营业务

     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陕西省集养殖、研发、生产和销
售为一体的液态奶专业化生产企业。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建成了从现代
化奶牛养殖到花园式生产基地,从低温配送体系到快捷安全的销售服务环节的
现代化冷链保障的产供销业务体系。
    东方乳业紧跟时代步伐,率先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乳制品
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 QS 认证,陆续引进先
进生产线数十条。产品涵盖“巴士杀菌牛奶、常温灭菌牛奶、酸牛奶,乳酸菌
饮品”为特色的多款名优产品,现公司已成为年产值数亿元的陕西地区瓶装鲜
奶的领军企业。

    (四)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目前,东方乳业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陕西多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鲜牧业”)

    成立时间:201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高渠乡周肖村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4,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克良

    经营范围:奶牛的养殖、销售;青贮饲料的收购、贮存、销售,鲜奶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方乳业持有多鲜牧业 100%的股权。

    2、陕西多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鲜物流”)

    成立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合街道 1 号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零担货物运输;仓储、分拣、搬运、装卸、配
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方乳业持有多鲜物流 100%的股权。

    3、西安东方多鲜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鲜乳业”)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西安市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区纺园七路与灞柳二路什字
东南角

    注册资本:3,530.00 万元

    实收资本: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经营范围: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
和饮料(蛋白饮料类)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国家专控除外);本企业
产品的调剂服务及其他业务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方乳业持有多鲜乳业 100%的股权。

    (五)标的公司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东方乳业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乳业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3 月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8]62040023 号”《西安
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近两年一期,东方乳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55,783,501.44        67,445,312.42       96,469,700.11
非流动资产               260,624,522.68       252,572,470.10      253,724,245.44
     资产总额                    316,408,024.12       320,017,782.52        350,193,945.55
     流动负债                     95,648,969.83       112,160,904.06        119,283,506.30
     非流动负债                   54,305,650.93        46,500,000.93         84,769,959.03
     负债总额                    149,954,620.76       158,660,904.99        204,053,465.33
     所有者权益                  166,453,403.36       161,356,877.53        146,140,480.22
              项目              2018年1-3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42,402,210.17       189,363,577.29        185,592,638.44
     营业利润                      5,576,079.04        16,178,532.78         16,516,605.67
     利润总额                      5,563,253.03        17,081,057.14         16,435,095.56
     净利润                        5,096,525.83        15,216,397.31         13,489,031.63

     四、交易款项

          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3 月 31。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西安
     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8]126 号),
     东 方 乳 业 100% 股 权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 2018 年 3 月 31 日 ) 的 评 估 结 果 为
     30,453.66 万元,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30,453.66*82%=24,972.00 万元。经购买
     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东方乳业 8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4,900 万元。

          本次交易所用资金包括变更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两部分。其
     中,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1 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部分募集
     资金 100,591,214.95 元和“自助售奶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49,408,785.05 元,合计 150,000,000 元,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99,000,000 元。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方案

          公司本次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胡克良、李亚南、丁建平、北京睿理财
     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张陈斌合计持有标的资产东方乳业 82%的股
     权,转让比例、支付方式及金额等情况如下:
序                   在东方乳业     持有标的公司股 本次交易拟转让      支付对价金     交易对价
      股东姓名
号                 出资额(万元) 权比例(%) 股权比例(%)            额(万元)     支付方式
1      胡克良              1,453.20         41.17            41.17       12,501.62      现金
2      李亚南                566.00         16.03            16.03         4,867.65     现金
3      丁建平                416.54         11.80            11.80         3,583.17     现金
      北京睿理财
      富投资合伙
4                          282.40            8.00             8.00        2,429.27      现金
      企业(有限
        合伙)
5      张陈斌              176.46            5.00             5.00        1,518.29      现金
序                  在东方乳业     持有标的公司股 本次交易拟转让    支付对价金    交易对价
      股东姓名
号                出资额(万元) 权比例(%) 股权比例(%)          额(万元)    支付方式
     合计                 2,894.60         82.00            82.00     24,900.00     —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定价以东方乳业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评估数值协商确定。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8]126 号),东方乳业 100%股
     权在评估基准日(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 30,453.66 万元,标的资
     产评估值为 30,453.66*82%=24,972.00 万元。经购买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
     东方乳业 8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4,900 万元。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
     法(成本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在分析各评估方法所得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
     基础上,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三)支付时间

            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15 日内,公司按照约定对价总额的 90%以现金方式支
     付给股权转让方;资产交割完成后 90 日内,除胡克良、丁建平外的其他交易对
     方的 10%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完毕。

            胡克良、丁建平剩余 10%对价款项,在业绩承诺期结束且公司聘请经双方
     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方乳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2020 年)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完毕。若出现标的资产未能完
     成承诺业绩情况的,则公司实际支付金额为胡克良、丁建平交易作价 10%扣除
     业绩承诺补偿款后的余额。

            (四)交割条件

            东方乳业在过渡期内正常经营,其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股权
     结构在过渡期内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向第三方转让股份或发行股份的任何情
     形。

            在过渡期内,东方乳业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不利变化或可能影
     响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除正常业务经营外,标的公司未处置其主要资产或在
     其主要资产上设置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未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
    在过渡期内,除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已记载的债务之外,若
标的资产发生了其他现实、或有的债务、对外担保等事项,且上述事项达到公
司信息披露标准的(上市披露要求),须事先获得公司的同意,否则交易对方
胡克良、李亚南、丁建平、北京睿理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陈斌
应对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有关(其中包括)本协
议及据此拟进行之所有交易之股东决议案;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收购标的资
产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之其他交易之所有规定,且香港联交所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

    (五)交割履行

    在交割条件达成后的六十(60)日内,交易对方负责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
过户手续,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标的资产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之日起(即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公司即成为东方乳业的股
东并拥有东方乳业 100%的股权。

    (六)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
即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业绩承诺人胡克良、丁建平承诺标的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1,800 万元、2,200 万元和 2,500
万元。

    (七)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人应当对公司进行补偿。双方约定,若出现需
要盈利预测补偿的情况,业绩承诺人按照本次交易股份数占其合计交易股份数
比例分担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责任,并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盈利预测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人出
售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作价-累计己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应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当期《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日(即业绩承诺期当期现金方式补偿当期盈利预测应补偿金额确定)后 1 个
月内向公司支付现金。

    (八)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将聘请经公司与业绩承诺人认可的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
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己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人应以现金
方式另行对公司进行补偿。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
净利润数己支付的补偿额。

    业绩承诺人应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日(即业绩承诺
期届满后现金方式补偿减值测试金额确定)后 1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现金。业绩
承诺人在对甲方进行补偿时,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
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九)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

    在任何情况下,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以及因标
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业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全部现金
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下列原因导致未来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
净利润数或利润延迟实现的,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
式对补偿数额予以调整:

    (1)发生本协议签署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
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导致标的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经营陷入停
顿或市场环境严重恶化的;

       (2)如国家颁布新的宏观调控政策或者相应的产业限制等政策性的变动,对
标的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的。

       (十)业绩承诺人内部补偿责任分担

       业绩承诺人胡克良、丁建平按照本次交易股份数占其合计交易股份数比例
分担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责任。

       (十一)标的公司运作及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盈利承诺期内,东方乳业的治理结构及监管要求安排
约定如下:

       1、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由公司委派,两名由交
易对方出任,为保证经营的稳定性,标的公司董事长由交易对方委派的董事担
任。各方应保证其各自委派及出任的董事人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标的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推荐的人员担任,负责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与核心管理者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3、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监事。

       4、标的公司财务总监由公司方委派。

       5、标的公司应当遵循公司战略规划、监管要求及治理结构,并按照庄园牧
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均同意按照约定对标的公司的章程进行相应修
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乳业及其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
化,东方乳业及其子公司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因本次交易而
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东方乳业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原有
债权债务仍继续由其享有和承担。
    (十二)过渡期安排及标的资产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或东
方乳业净资产相较于基准日时减少的,相关亏损或损失(具体以交割专项审计
报告为准)应由股权转让方按照其各自持有的东方乳业原股权比例承担,并且
应于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标的
公司补足,并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交割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内标的
资产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
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不含)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
月末。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审计费用。

    (十三)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无异议。

六、本次股权收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收购东方乳业 82%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但由于公司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香港交易所综合主板
上市规则》第 14 章,由于与收购事项有关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按香港
上市规则所界定)高于 25%但低于 100%,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
司本次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二)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评估值为
30,453.66 万元,较 2018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账面值 17,197.72 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 77.08%。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采
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分别进行评估,按照收益法确定评估值。虽然评估机
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
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等变化,未
来盈利达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情形。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存在因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宏观经济
环境变化、行业监管等因素而引起的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合并对价超出东方乳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
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需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东方乳业资产不
能较好地实现收益,则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将存在较高减值风险,如果未来发
生商誉减值,则可能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庄园牧场与胡克良、丁建平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东方乳业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未达到对应承诺净利润
的,则胡克良、丁建平应按约定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
金对价进行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庄园牧场将对东方乳业进行减值测
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已补偿总额,则业绩承诺方将以现金方式另行向上市公司
作出资产减值补偿。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提供保障。

    (四)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中,交易方李亚南、张陈斌、北京睿理财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未出具关于东方乳业未来业绩承诺,交易方胡克良、丁建平则与
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庄园牧场与胡克良、丁建平签署的《兰州
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克良、丁建平关于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之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东方乳业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以交易双方认可的具有中国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分别不低于 1,800 万元、
2,200 万元和 2,500 万元。虽然上述净利润承诺数是按照东方乳业目前的运营
能力和市场展望的预测数,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
是受宏观经济的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竞争环境变化、原材料价
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东方乳业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达不到前述承诺业
绩。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存在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乳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的业务覆盖区域
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乳业的业务将在原有架构和
人才团队下运营,本次收购主要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完善,财务规范程度的统
一,产品开发经验共享等方面实现业务协同,并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为东
方乳业的市场拓展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和东方乳业在企业管理、营销模式、企
业文化等方面需要时间磨合,本次交易收购能否既保证上市公司对东方乳业的
控制权,又能保持东方乳业原有的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存在由于行业整合不利而导
致经营波动风险。

七、本次股权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全国业务战略规划的实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深耕甘肃、青海消费市场,打造西部地区乳品
龙头企业和地方品牌。在立足甘肃、青海本地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也尝试全国
渠道建设和市场开拓。自 2015 年开始公司尝试省外市场开拓,并制定了详细的
全国业务战略规划,配备了专业的业务团队。陕西,与甘肃毗邻,距离公司乳
制品加工基地较近,交通便利,物流发达,便于产品配送,且陕西拥有较大的
常住人口数量,GDP 居西北五省之首,是带动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其省
会西安,历史悠久,十三朝古都,旅游业发达,流动人口较多。因此,陕西未
来乳品消费市场潜力较大。因此,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产品进军陕西市
场,完善渠道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营业收入,实现公司产品“立足西
北、辐射全国”的全国战略规划。

    (二)有利于扩大协同效应,增强整体实力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东方乳业规模适中,地处西安市灞桥区,注册资本
3,530 万元,总资产 3.16 亿元,占地 306.51 亩,拥有从原奶生产到乳品加
工、销售完整的产业链。同时,东方乳业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实力,先后与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提高公司技术创新
能力,是西北地区首家专业生产巴氏瓶装奶和首家采用瑞典利乐钻无菌灌装线
的企业,并先后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 “QS”认证,HACCP 体系认证和诚信体
系认证,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多项荣誉。经过多年的发展,东方
乳业在西安市场拥有良好的口碑、成熟的营销渠道、一定的市场份额和较高的
品牌知名度。此外,公司与东方乳业均属于地方性乳品制造企业,在奶牛养
殖、乳制品加工、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相互交流、借鉴
之处。

    本次股权收购后,东方乳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为公司在陕西乳品
生产、市场开拓、渠道建设、扩大收入、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重要基石。公司将
利用东方乳业已有研发机制、产品结构、品牌影响力、营销渠道,结合自身情
况开发新产品,并快速有效进入陕西市场,东方乳业亦可利用公司上市公司平
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本次股权收购有利于扩大
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提升收入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

    (三)本次收购预计获得的损益

    公司以 24,900 万元收购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 82%股权。东方乳业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31,640.80 万元,负债总额 14,995.46 万元,净资产
16,645.34 万元,东方乳业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评
估结果为 30,453.66 万元,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24,972.00 万元。按照标的资产
的评估价值核算,该笔交易未发生损失。

    (四)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收购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 82%股权后,东方乳业将成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基于本次股权收购后协同效应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
司与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兰州庄园牧场
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克良、丁建平关于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相关条款约束,本次收购可能将对纳入东方乳业后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
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基于本次收购后协同效应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克良、丁建
平关于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条款约束,东方乳业
可能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1,800 万元、2,200 万元
和 2,500 万元。本次收购可能对纳入东方乳业后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18、
2019 和 2020 年的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之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五)《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克良、丁建平关于西安东方乳业
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
华审字[2018]62040023 号);

    (七)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
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亚评报字[2018]126 号)。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