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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1-3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独立
董事,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兰州庄园
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
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
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经营层充
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现将我们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们全部参加,
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独立
董事,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兰州庄园
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
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
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经营层充
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现将我们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们全部参加,
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   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列席股东
 姓名
                 数              数          数          数     大会次数
刘志军           14              14          0           0          3
黄楚恒           14              14          0           0          3
赵新民           12              12          0           0          2
信世华           2               2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5 日,对 2018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5 日,对 2018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2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018 年 3 月 28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 2017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审议<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7 年关联交
易情况及 2018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1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2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参股子公
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西
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和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8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兰州庄园牧
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是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审计委员
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年度报告审计前充分听取
审计机构关于“审计计划”等事项的汇报,在2017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对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
责。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应由董
事会聘任的人员进行了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对
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
听取了他们对于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想法和意见。根据我们对
宏观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
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
在境内、香港两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我们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项目投资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
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提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经过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和对上市
公司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调查,确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及丰富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提议公司董
事会选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报审计机构。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1、刘志军   liuzhj2007@163.com

    2、黄楚恒   stanley@chuanchiong.com.hk

    3、赵新民   18919995599@189.cn

    以上为我们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年我们将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 刘志军   黄楚恒    赵新民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