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3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19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情
况及 2019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议案中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
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
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 2018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刘志军 赵新民 黄楚恒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