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6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的有关情况,现就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 H 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请大
信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参照 2019 年度薪酬水平
并根据本公司的内部政策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
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健全有效的
考核、激励制度,并能够切实执行,薪酬方案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志军、赵新民、黄楚恒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