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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3-3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庄园牧场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林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骏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不限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次(包含原 IPO 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对上市公司日常规范经营和信息披露涉
                                         及的主要法规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主要结
                                         合近年来新修订的《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3)培训情况说明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框架
                                         体系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培训人员向培
                                              训对象讲解和分析了近年来因违法违规、
                                              信披不及时、未勤勉尽责等而受到交易所
                                              行政监管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案例,
                                              进一步强化培训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和
                                              勤勉尽责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经第三
                                                                         2021 年 4 月 13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
                                                                     日,公司知晓本次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使用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
                              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已超过十二个月后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当日即根据与持续
                              个月(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1 年 4
                                                                     督导机构商定意见
                              月 7 日)。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
                                                                     进行及时整改,将
                              未能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到期之前将募集资金
                                                                     资金 5,000 万元归
                              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公
                                                                     还至募集资金专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户,履行信披程序。
                              资金时间超过约定期限 6 天。
                                                                         公司发现该问
                                   2021 年 12 月 7 日,募集资金
                                                                     题,即于 2022 年 3
                              账户销户时将其剩余金额 12,155.43
                                                                     月 14 日将其归还
                              元转入庄园牧场一般账户兰州银行
                                                                     至其他尚在使用的
                              兴   陇 支    行 ( 账      号 :
                                                                     募集资金专户。
                              7029709110591012)。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无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员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3、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董事、高管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禁养区搬迁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1、第一大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11 月,保荐代表人石培爱因工作变动
                                        原因,不再负责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工作,华龙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马骏接替石培
                                        爱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
                                        尽责,2021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
                                        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 150
                                        万元,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华龙证券积极整
                                        改,整改工作如下: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缴付了罚没款;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2、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完善调整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结合报会审核项目的复核,对投行业务执业
                                        情况及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
                                        现并排除风险隐患点;
                                        4、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了投行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6、开展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7、问责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林                               马 骏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