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3-3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庄园牧场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林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骏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不限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次(包含原 IPO 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对上市公司日常规范经营和信息披露涉
及的主要法规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主要结
合近年来新修订的《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3)培训情况说明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框架
体系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培训人员向培
训对象讲解和分析了近年来因违法违规、
信披不及时、未勤勉尽责等而受到交易所
行政监管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案例,
进一步强化培训对象的合规经营意识和
勤勉尽责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经第三
2021 年 4 月 13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
日,公司知晓本次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使用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
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已超过十二个月后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当日即根据与持续
个月(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1 年 4
督导机构商定意见
月 7 日)。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
进行及时整改,将
未能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到期之前将募集资金
资金 5,000 万元归
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公
还至募集资金专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户,履行信披程序。
资金时间超过约定期限 6 天。
公司发现该问
2021 年 12 月 7 日,募集资金
题,即于 2022 年 3
账户销户时将其剩余金额 12,155.43
月 14 日将其归还
元转入庄园牧场一般账户兰州银行
至其他尚在使用的
兴 陇 支 行 ( 账 号 :
募集资金专户。
7029709110591012)。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无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员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3、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董事、高管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禁养区搬迁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1、第一大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11 月,保荐代表人石培爱因工作变动
原因,不再负责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工作,华龙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马骏接替石培
爱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
尽责,2021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
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 150
万元,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华龙证券积极整
改,整改工作如下: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缴付了罚没款;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2、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完善调整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结合报会审核项目的复核,对投行业务执业
情况及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
现并排除风险隐患点;
4、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了投行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6、开展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7、问责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林 马 骏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