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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海鹏、孙健、张玉宝)

     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聘任、董监高薪酬方案、承诺豁免等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现将我们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八次第四届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出席参加,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王海鹏           8           8            0            0           1

   孙健            8           8            0            0           1

  张玉宝           6           6            0            0           0

  谢忠奎           2           2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的议案》、 关于豁免高级管理人员自
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就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财务及危机控制的管理、程序及其
实施和其有效性和公司管治职能等方面发挥有效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内
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第四届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谢忠奎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委员会就公司大股东提名张玉宝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多方位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慎考察,
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确保了董事会的稳定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
酬与考核委员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1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与公司当前生
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第四届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的部署,就公司开展H股回购及退市计划的筹划论证及前期准备工作
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整体发展战略布局
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独立董事孙健先生未能实施到公司
现场检查的工作,但通过远程通讯方式积极沟通公司事项;独立董事王海鹏先生
和张玉宝先生除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外,也利用其他时间进行现场检查
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多
次交流,听取了他们对于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想法和意见。根
据我们对宏观政策环境的关注和理解,积极对企业经营、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
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保证公司在境内、香港两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我们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聘任、董监
高薪酬方案、承诺豁免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充
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1、王海鹏     2500805419@qq.com

    2、孙    健   sunjian@huiyelaw.com

    3、张玉宝     zyubao@lzb.ac.cn

    以上为我们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
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
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 王海鹏    孙   健   张玉宝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