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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2-03-3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对公司填写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
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庄园牧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


    庄园牧场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自查表》。


    二、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及其他相关
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交
流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庄园牧场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华龙证券认为:庄园牧场具备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庄园牧场
填写的《自查表》真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林                               马骏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