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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26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2
年4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革显先生临时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姚革显、
马红富、张宇、杨毅、张骞予参加现场表决,董事连恩中、王海鹏、张玉宝、孙
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姚革显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刊发3.5公告及中介委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过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刊发3.5公告

    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规则
3.5的规定就本次H股回购要约的进展刊发公告(以下简称“3.5公告”)。

    为准备3.5公告的内容,各董事也在其权益声明(以下简称“董事权益声明”)
中声明了其于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事项的利益。各董事已仔细地阅读及考虑董事
权益声明,作出所有合理的查询,确认董事权益声明所载的信息准确,及没有遗
漏。各董事同意并将签署其董事权益声明。

    承各董事于2021年12月17日签订的责任承诺书及授权书,各董事理解根据
《收购守则》规则9.3(有关文本在以下重现),全体董事需对3.5公告所载信息
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负责。

    “9.3 董事的共同及个别责任

    所有文件应说明,发出该等文件的公司的所有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就该等文
件内资料的准确程度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该等董事已作出所有合理的查询,确认
据他们所知文件中表达的意见是经过适当及审慎的考虑后才达致的,并且确认该
文件没有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足以令该等文件的任何声明具误导成分。”

    各董事已仔细地阅读及考虑3.5公告,作出所有合理的查询,确认3.5公告所
载的信息准确,且据他们所知,3.5公告中表达的意见是经过适当及审慎的考虑
后才达致的,并且确认3.5公告没有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足以令3.5公告的任何声
明具误导成分。

    在作出适当及审慎的考虑后,董事会一致议决:(i)批准出具3.5公告,及
(ii)授权任何一名董事批准并作出他可能认为对3.5公告必要或合宜的任何进
一步修订,并且安排刊发3.5公告。

    (2)中介委任

    经仔细考虑后,委任以下各中介以协助公司筹备及完成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
事项:(i)千里硕融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ii)智略资本有限公
司作为公司独立H股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就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事项向独立H股
股东提供建议;(iii)的近律师行作为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以及(iv)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董事会同意、批准和追认上述各中
介的委任(包括有关委任函的内容及签署)。

    公司之后将根据中国(仅为本议案之目的,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
露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的相关方案和进展。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过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后经内部论证,本次 H
股回购要约的每 H 股要约价格为 10.89 港元,拟回购全部已发行 H 股 35,130,000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要约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前述每股
要约价格及假设所有 H 股股东完全接纳要约,本次 H 股回购要约资金总额约为
382.57 百万港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在遵守《收购守则》、《股
份回购守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本
次 H 股回购要约,以回购全部已发行 H 股。所有已回购的 H 股将予注销,公司的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所注销的 H 股面值金额。如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在所有方面成
为无条件,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 H 股上市。公司拟维持 A 股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的上市地位,不会就 A 股作出要约。

    本次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适时安排提交有关议案致上述各股东大会由公
司股东审议批准。
    公司之后将根据中国(仅为本议案之目的,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
露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的相关方案和进展。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回购要
约及退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过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
董事在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过程中办理与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有关的所
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制定、签署、执行、
修改、补充及递交与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相关的全部必要文件;

    (2)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与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有关的监管审批报备等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办理开立境外股票
账户、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修改相关议事规则及其它
公司制度文件(如需),并相应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4)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根据《公司法》以
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关的程序,包括债权人通
知(及减资公告),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办理提前偿还相关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即
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本次 H 股回
购要约及退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适时安排提交有关议案致上述各股东大会由公
司股东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