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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庄园牧场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林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丹妮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不限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
 (3)培训情况说明
                                         求,对上市公司所属乳制品行业的发展现
                                         状、日常规范经营、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
                                         相关处罚案例等内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股东及员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3、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董事、高管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禁养区搬迁补偿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11、第一大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4 月,保荐代表人马骏因工作变动原因,
                                           不再负责庄园牧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工作,华龙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任丹妮接替马
                                           骏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1、2022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
                                           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决定([2022]34 号)。华龙证券投资银行类业
                                           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
                                           实不到位,内部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
                                           节点把关失效等以及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
                                           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上述情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指引》等规定,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
                                           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龙证券已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了谈话或
                                           以送达书面监管措施的方式完成了谈话。2022
                                           年 6 月 16 日,华龙证券已向甘肃证监局报送了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重大事项报告》(华龙
                                           证券 [2022]212 号),华龙证券通过调整内部
                            组织架构、调整高管人员分工等方式对监管涉
                            及的事项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华龙证券的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华龙
                            证券已完成了整改。
                             2、2022 年 6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
                            局出具了关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
                            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2]14
                            号)。因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存
                            在向客户推荐销售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行
                            为以及后台员工存在营销客户的情况,违反了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六条第
                            二款和《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代
                            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和《证券公司
                            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
                            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决定对华龙证券四川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督管理措施。
                            华龙证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林                               任丹妮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