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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欣氟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高宝矿业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
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玉平                  余劲松                    张福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