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关于本次重组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2019-02-2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拟向福建高宝矿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宝矿业”)的全体股东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高宝矿业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包括了中欣氟材的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白云集团”)。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中
欣氟材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中欣氟材股票首次重组信息披露日(2018
年 8 月 8 日)前 6 个月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以下称“核查期间”)买
卖中欣氟材股票的情形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具体包括:中欣氟材、高宝矿业、交
易对方、白云集团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
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
直系亲属。
上述各方均已经出具了自查报告,并承诺自查报告出具日起至本次重组终止或
实施完毕之日止,如其购买或出售中欣氟材的股票,将在该事实发生 2 日内根据有
关规定书面告知中欣氟材。
根据上述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
中欣氟材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企业名称 任职/关系 交易日期 变更股数 变更摘要
何萍 浙江白云伟 2018 年 11 月 22 200 股 买入
业集团控股 日
有限公司监 2018 年 11 月 23 200 股 卖出
事 日
申万宏源证券 独立财务顾 2018 年 5 月 22 1700 股 买入
有限公司资产 问申万宏源 日
管理事业部管 证券承销保
理的资管产品 荐有限责任
2018 年 5 月 25 1700 股 卖出
“申银万国宝 公司的控股
日
鼎一期限额特 股东
定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根据何萍出具的《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关于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的说明与承诺》,何萍上述买卖中欣氟材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市
场公开信息及本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司股票价值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决策。
其在买卖中欣氟材股票时,除中欣氟材已经公开信息披露的信息外,未知悉或者探
知任何有关中欣氟材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
建议,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根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
查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管理的资管产品“申银万国宝鼎一
期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买卖操作为基于量化选股模型对基本面分析的
独立研究决策,该资产管理计划在买卖中欣氟材股票时,除中欣氟材已经公开信息
披露的信息外,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中欣氟材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
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建议,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
非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根据自查情况及相关说明及承诺,相关主体上述买卖中欣氟材股票的行
为未利用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除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形外,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其
他自查范围主体不存在在核查期间买卖中欣氟材股票的情况。
特此报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