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2-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受浙
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委托,担任中欣氟材拟向福建
高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宝矿业”)的全体股东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
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高宝矿业 100%的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
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
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存在各类直接
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中欣氟材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中欣氟材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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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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