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 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19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2019 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人/年(税前),在公司专职拿薪 的董事薪酬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根据 2019 年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 其他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因公司会议或事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 承担。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