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就中欣氟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2 号文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 2,8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4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40,000.00 元。 中国银河证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上虞支行 19517001040001558 的人民币账户 158,341,886.80 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158,341,886.80 元(已扣除承销费 21,698,113.20 元,前期已预付 943,396.23 元,合计承销费 22,641,509.43 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2,811,125.68 元(包 括:审计及验资费 5,330,188.68 元、律师费 2,358,490.57 元、信息披露费 4,801,886.78 元、发行登记及上市初费等费用 320,559.65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587,364.89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00.00 元,溢价人民币 116,587,364.89 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3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 时间 金额(元人民币)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119,842,725.34 减:2018 年度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5,051,790.09 减:2018 年度募集资金换银行承兑支付募投项目 6,096,612.28 减:2018 年度募集项目资金现金管理 50,000,000.00 加:2018 年度购买理产品投资收益 2,343,698.62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88,378.48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226,400.0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19-517001040008736 21,123,460.90 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1211045029200000586 22,863,046.77 限公司上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94056200018800010932 17,239,892.40 司绍兴上虞支行 合计 61,226,400.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4.84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 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 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 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 募集资金置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换金额 1 年产 50 吨奈诺沙星环合酸建设项目 2,411,090.59 2,411,090.59 其中:设备款 2,411,090.59 2,411,090.59 2 年产 1500 吨 BPEF 项目 3,685,521.69 3,685,521.69 其中:设备款 1,393,976.30 1,393,976.30 原料款 2,291,545.39 2,291,545.39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6,096,612.28 6,096,612.2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3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 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的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2018 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 金额(万 序号 合作方 产品类型 起始日 终止日 名称 元) 农行上 1 保本浮动收益型 “汇利丰” 6,000.00 2018-1-10 2018-4-9 虞支行 农行上 2 保本浮动收益型 “汇利丰” 6,000.00 2018-4-13 2018-5-23 虞支行 农行上 3 保本浮动收益型 “汇利丰” 6,000.00 2018-5-25 2018-7-24 虞支行 农行上 4 保本浮动收益型 “汇利丰” 6,000.00 2018-7-27 2018-12-25 虞支行 农行上 5 保本浮动收益型 “汇利丰” 5,000.00 2018-12-28 2019-4-3 虞支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2018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 为人民币 234.37 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入 理财产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201 号), 认为:中欣氟材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欣氟材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欣氟材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欣氟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欣氟 材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5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龙 徐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58.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14.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91.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50 吨奈诺沙星环合酸 否 7,300.00 7,300.00 428.48 428.48 5.87% 2019.5.31 0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总体达到预定可 年产 1500 吨 BPEF 项目 否 5,158.74 5,158.74 404.18 2,881.18 55.85% 使用状态,后续支 63.89 不适用 否 出为技改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282.18 282.18 14.11% 2019.5.31 0 不适用 否 合计 14,458.74 14,458.74 1114.84 3,591.84 24.84% 63.89 年产 1500 吨 BPEF 项目尚处于技术改造阶段,2017 年度已有小批量 BPEF 产品实现供货,2017 年度实现营业毛利金额 38.38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毛利 63.89 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三个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1.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77.00 万元。 2、 2017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为 609.6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购入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