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6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综合 楼三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18,878,05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8.26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6,230,3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9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47,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647,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47,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7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北京)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2《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3《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4《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各项制度、规则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2《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3《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4《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5 《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6 《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7《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08《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77,0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小洋、孟令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 项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浙江中 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