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
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
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
以审议。
一、2020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及权利,
并积极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管理程序的规范、实施与落实。全年公
司依法召开了监事会会议 6 次,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共 33 项议案。
二、2019 年监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事项
第五届监 1、《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事会第六
27 日
次会议
1、《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五届监 5、《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0 年 4 月
事会第七 6、《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22 日
次会议 7、《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0、《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2019 年一季报全文及正文》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
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16、《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
案》
第五届监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 年 8 月
事会第八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日
次会议
第五届监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事会第九 2、《关于对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 日
次会议
第 五届 监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事 会第 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2020 年 11 月 议案》
6日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修订<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0 年 12 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事会第十
7日 订稿)的议案》
一次会议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
订稿)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各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董事会
会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各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其所赋
予的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阅并审核,同时本着公司运行合法合规及可持续
发展的原则,在各监事会会议中均发表了自己的独立意见。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经
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对公司财务报告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年度的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控制得力,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
内控制度进行的。监事会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对本年度的定期报告进行了
系统性审核,为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起到了把关作用,监事会成员发表了对定期
报告的审核修改意见,意见得到了监事会的认可与采纳。
对于公司本年度的会计报表与数据及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监事会
认为:2020 年的公司各期会计报表的制定符合新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0 年末资产负债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 2020 年会计报表经立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报告
期内未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本年度内的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
并发表了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