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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欣氟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寅镐先生、徐建国先生、王超先生、梁流芳先生、袁少岚女
士、徐寅子女士、颜俊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倪
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均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忠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寅镐:男,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至 1985 年 7 月任新昌县城关中学团委书记,1985 年 8
月至 1988 年 7 月任新昌县拔茅中学副校长、校长,1988 年 8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
新昌城关中学副校长,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新昌县校办企业总公司总经理,
1993 年 8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浙江省新昌三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上虞市中欣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总经理,2004 年至今
任中科白云董事长、执行董事,200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 年 8 月起
至今任浙江上虞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6 月起任亚培烯科技(杭
州)有限公司董事。陈寅镐先生也是公司的技术带头人之一,参与发明并获得了
31 项国家专利,是浙江省第十八届优秀企业家,为新昌县政协第六、七、八、九
届政协委员,现任绍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陈寅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57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中玮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2,6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95%)13.2%
的股份,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陈寅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徐建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新昌沙溪镇书记、新昌城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新昌开发办主任、建设局局
长;2014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恒成伟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和成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徐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04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白云伟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4,993,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82%)74%的股份,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2,6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95%)48.18%的股
份,其女儿徐寅子女士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
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徐建国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冶化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浙江省新昌县校办企业总
公司管理人员,1994 年 3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浙江省新昌三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7 年 8 月至今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起任尼威化学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 月起任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曾任上虞区政协第一届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王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9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2,6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95%)8.74%的股份,
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平台查询,王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梁流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曾任新昌县拔茅政府镇长助理、新昌县开发办副主任、新昌县经济开发实业总
公司副总经理、新昌县建设局局长、新昌县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新
昌县第十二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自 2007 年 8 月至今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
任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白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北京和成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恒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监事、新昌县子又建设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华纺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新昌
县白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新昌县白云文化艺术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白云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梁流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浙江白云
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4,993,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82%)10%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
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梁流芳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袁少岚:女,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2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绍兴白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2007 年 3
月入职上虞市中欣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2007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会秘书,2014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9
年 8 月起任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虞区政协第二届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袁少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2,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
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
询,袁少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6、徐寅子:女,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7 月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秘书处、人事处干部,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寅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徐建国先生为
父女关系,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 5%以上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公司 5%以上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中玮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系徐寅子女士的父亲徐建国先生控制、担任董事长/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企业,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徐寅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颜俊文: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
本科学历。2008 年至今担任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1 月至今福州南方索道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俊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俊合达丰(福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福建
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索达升(福建)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高俊升(福建)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福建方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担任贵州省政协委员、香港
福建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香港泉州社团联合总会会长、香港贵州商务促进会常务副
会长、福建省侨联青委会副会长、福建省三明侨联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截至目前,颜俊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父亲颜纯烱先生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东高宝矿业有限公司(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8,439,3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62%)100%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
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颜俊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倪宣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4 月出生,清华大学
应用经济学博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包
括私募基金与创业投资、数量金融、金融科技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
版译著《货币贬值通向繁荣之路》。曾任职于中信资产下属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及多个资本运营项目;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
院(金融信息与工程管理系)副教授、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策
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倪宣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倪宣明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忠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10 月出生,北京交
通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公司理财,中国会计
学会高级会员。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辰造纸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省会计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
    截至目前,杨忠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杨忠智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袁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6 月出生,武汉大学法
学博士,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网
络法,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出版独著《金融公平的法律实现》。现任武
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武汉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
究中心秘书长、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袁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袁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苏为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2 月出生,浙江大学
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绿色制药
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制药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
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一直从事药学相关的教学及科研工作,曾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金诺源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奭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长三角
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园法人、浙江天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
江省化工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药学会常务理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苏为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查询,苏为科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