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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欣氟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欣氟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晓雨                                 联系电话:010-880139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奕洪                                 联系电话:010-880139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2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
                                          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
                                          对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
                                          91号),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寅镐,董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袁少岚,总经理王超
                                          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问题涉及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未经审议且未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还存在收入、成本、费用确
                                            认不规范,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高度专注,通过电话、
                                          面谈等方式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要求公司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学习相关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规则制度,确保信息披露质量;督促公司
                                          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向监管机构报
                                          送《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披露的具体要求及董监高行为规范等事
                                                          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 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
        1.信息披露
                               的履行情况”之“(2)关 行情况”之“(3)关注事
                                 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 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
                               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 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的履行情况”之“(2)关 行情况”之“(3)关注事
                                 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股份限售、流通限制承诺                是                不适用
         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3.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质押对价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6.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7.首发时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首发时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10.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晓雨                             彭奕洪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