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16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就议案所涉及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以 2018 年的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龙基、查晓斌、李勉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