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3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
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
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18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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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
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本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18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运营情况、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
发表了意见: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
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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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
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并
对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合
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5、检查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等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74,239.74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
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发生其
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
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合理
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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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
为。
7、检查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能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8、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登记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能够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19 年度工作目标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
定的战略方针,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
习,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
益最大化。监事会将通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
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确保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
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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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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