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以 2020 年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 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龙基、查晓斌、李勉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