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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核查意见2021-04-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深南电路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南电路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黄亚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由于黄亚英先生为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
光”)的独立董事,公司与大族激光存在关联关系。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 4-12 月与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公司涉
及的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黄亚英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其余八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与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27,093
万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与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
生额为 5,000 万元;2021 年 4 月 6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与大族激光及其控股
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9,000 万元。

    (二)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
                                                                            单位:万元

                                                    2021年4月6
                                                                 2021年1月1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日-12月31                  2020年实际发
              关联方                                              -4月6日已发
  类型                      内容         原则       日预计交易                   生交易金额
                                                                    生金额
                                                        金额
           大族激光及其   原料/设
                                     参照市场价格        9,000          5,000            27,093
采购商品   控股子公司     备/服务
                              小计                       9,000          5,000            27,093
                       总计                              9,000          5,000            27,09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大族激光为公司 2021 年新增的关联方,上一年度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2020 年初未预计与其的交易金额。

           公司 2020 年度与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27,093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注册资本:106,706.5 万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88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是: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激光雕刻机、
     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不含限制项目)、机器人相关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

           2020 年,大族激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134,535.62          1,009,907.28       1,194,248.26            99,349.9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为大族激光现任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大族激光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
履约的风险,经查询,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企业不属于失
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
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
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
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
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
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
制。




                                        3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1 年度预计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议案、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深南电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
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磊                  张   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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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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