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7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各拟任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各高级管理人员
的聘任决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
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
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勉、黄亚英、于洪宇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