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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3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关联董事杨之诚先生、周进群先生、
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肖章林先生、李培寅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年化利率为 3.40%,定价
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向中航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二、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出具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贷款的风险评估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杨之诚先生、周进群先生、张
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肖章林先生、李培寅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
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
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
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贷
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勉、黄亚英、于洪宇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