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以 2021 年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勉、黄亚英、于洪宇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