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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臣健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31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3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勤发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75,939,8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176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7,051,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920,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6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0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

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5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5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8,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49,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5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5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9,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51,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8,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49,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5,938,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49,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建名先生、彭小青先生、陈东松先生、曾旭晟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01 选举陈建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建名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4.02 选举彭小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彭小青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4.03 选举陈东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东松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4.04 选举曾旭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曾旭晟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慧先生、朱水宝先生、吴小艳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5.01 选举高慧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高慧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朱水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朱水宝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5.03 选举吴小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吴小艳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绍波先生、崔凤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

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6.01 选举杜绍波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杜绍波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16.02 选举崔凤玲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75,920,8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崔凤玲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蔚、刁雁蓉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