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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臣健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2-023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建名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8,774,2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22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363,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769,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1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

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9,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8,769,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蔚、刁雁蓉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