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 果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司领取薪酬,未担任实 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二、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公 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2.本方案的有效期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