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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西威: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2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赛汽车电子”)为惠州市德赛西威
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一汽投资”)和长春致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春致享”)
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富赛汽车电子 45%的股权,富赛汽车电子为公司
的参股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求,富赛汽车电子拟增加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至 40,000 万元。
本次增资由各股东按现持股比例以自有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对富赛
汽车电子增资 6,300 万元。

    2、公司董事 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与高大鹏先生担任富赛汽车
电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董事 TAN CHOON LIM(陈
春霖)先生、高大鹏先生作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
了独立意见。按照相关法规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要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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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 777 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张丕杰

    (5)注册资本:181,055.211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
服务;进出口业务;设备及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关服务;租赁业务、物业
服务业务;仓储和配送业务及相关服务。

    (7)主要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3%,吉林省天
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8.31%,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24.41%,宁
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3.95%。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8)经查询,富奥股份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
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1216 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影

    (5)注册资本:27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并购重组服务。(不得
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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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100%。

    (8)经查询,一汽投资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长春致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长春致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丙九街以东,警备路以西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春智享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俊新)

    (6)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
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严禁非法集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查询,长春致享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3MA17GF2573

    (3)公司住所: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丙九街以东,警备路以西

    (4)法定代表人:张丕杰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26,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21 日

    (8)经营范围: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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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5%,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长春致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10%,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5%。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富赛汽车电子资产总额为 28,297.62 万元、负债总
额为 6,268.42 万元和净资产为 22,029.20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 8,216.62 万元
和净利润为-1,370.80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富赛汽车电子资产总额为 26,856.0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5,324.22 万万元和净资产为 21,531.79 万元;2021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442.62 万元和净利润为-497.41 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富赛汽车电子为公司参股的企业,公司董事 TAN CHOON LIM(陈春霖)
先生与高大鹏先生担任富赛汽车电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本次增资由各股东按现持股比例以自有现金方
式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富赛汽车电子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仍为 45%。

    四、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是按照富赛汽车电子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认缴。

    公司对富赛汽车电子以自有现金增资人民币 6,3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
持有富赛汽车电子的股权比例保持为 45%。

    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
损害公司利益。

    五、本次拟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拟增资的目的

    富赛汽车电子为公司与富奥股份、一汽投资、长春致享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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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该合资公司专注于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
务,此次股东各方的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富赛汽车电子补充运营资金,支持其后续
业务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现金进行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
例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增资事宜尚需公司与富奥股份签署《增资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增资,
因协议尚未签署,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富赛汽车电子累计已发生的关
联交易总金额为 5,623.14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
查,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富赛汽车电子的增资有利于推动参股公司的业
务发展,本次交易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的增资方
式合理、公允;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富赛汽车电
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推动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先已获得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
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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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