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有利于推动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
先已获得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春歌 梅 涛 曾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