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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西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1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
涉及的事项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其他合作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
币(含等值外币)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同意提请董事会授权公
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三、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1,261.51 万元(外币担保金额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4%。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28,632.87 万元(外币担保金额按 2022 年 6 月 30 日汇率折算),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6%。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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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前述担保以外,公司未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未发生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属于生产经营需要,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也
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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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中良                    熊明良                   徐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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