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 们 作为 惠州 市德 赛西 威汽 车电 子股 份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 “公 司” )的独 立董 事,
根 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深 圳证券 交易所 股票上 市规则 》《深 圳证券 交易所 上
市 公司自 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主 板上市 公司规范 运作》 《公司 章程》 等有关 规定, 对
提 交公司 第三届 董事会 第十四 次会议 审议的 有关议 案进行 了审议 ,现就 该等议 案所涉 及
的 事 项 发 表 独立意 见如下 :
关 于 公 司 2022 年 度 1-9 月 计提 资产减 值准 备的独 立意 见
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信
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 以 下 无 正 文,下 接独立 董事签 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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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页 无 正 文,为 惠州市 德赛西 威汽车 电子股 份有限公 司第三 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意见之 签署页 )
独立董事
罗中良 熊明良 徐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