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 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2166 号文 《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7,021.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78.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7,178.64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17,849.5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5,028.16 其中: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667.95 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投入的金额 32,567.44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15,420.16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3,019.42 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353.19 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 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 4 月,公司根据《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 司同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 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 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 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08020129886668868 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44050171863509998888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08020129668888888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741946886889 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前期情况:由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减少“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变更为以前年度发生变更,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期情况:2018 年 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32,567.44 万元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变更为以前年度发生的置换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期情况:1、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6 月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 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5,011.39 万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 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为以前年度发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 年 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情况:1、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 动资金 11,796.16 万元转出,并将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该专 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10-12 月,公司将“汽车电子智 能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570.88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 11.41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完成上述 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 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4,185.26 万元(含募集 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203.86 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 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1 年 9 月,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085.66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完成上述募集项目资金 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本期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 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 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 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铺底流动资金 16,675.26 万元转出 以及将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5,631.67 万元(含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12,831.75 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 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2 年 8 月,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353.19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完成上述募 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所有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 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 2021 年 5 月调整至 2022 年 6 月。 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30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德赛西威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赛西威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德 赛西威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会 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 与公司管理人员等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赛西威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7,178.6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19.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007.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金额(2) 益 重大变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汽车电子智能工厂 2020 年 10 否 61,205.42 61,205.42 54,179.14 88.52 28,015.74 是 否 建设项目 月 26 日 2、汽车电子移动互联 2022 年 6 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 否 98,451.99 98,451.99 23,019.42 81,172.32 82.45 35,163.35 是 否 月 21 日 项目 3、汽车电子移动互联 2021 年 6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21,625.31 21,625.31 19,759.64 91.37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目 4、补充流动资金 是 48,059.13 15,895.92 15,895.92 100.00 不适用 否 合计 -- 229,341.85 197,178.64 23,019.42 171,007.02 -- 63,179.09 -- --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1)根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统 计数据,2018 年与 2019 年上半年,中国狭义乘用车产销量均出现同比下滑,汽车零部件 企业普遍业绩承压,市场环境严峻。公司根据市场预期,对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产线,提升生产效率。根 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预定 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2)由于当前汽车电子技术处于快速革新的阶段,为提 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 完善,使其更加匹配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研发需求。完善后项目实施复杂度提升,经公司 审慎研究后,拟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 6 月。截止 2020 年底,公司“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公 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公司根据市场预期,计划对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进 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当前实 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 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 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 2021 年 5 月调整至 2022 年 6 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 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 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减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适用 2018 年 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32,567.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适用 1、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5,011.39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从“汽车电 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1,796.16 万元转出,并将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10-12 月,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570.88 万元、“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41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完成上述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 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以及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 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4,185.26 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203.86 万元)及该 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1 年 9 月,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085.66 万元转 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完成上述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手续。 3、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基 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及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铺底流动资 金 16,675.26 万元转出以及将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5,631.67 万元 (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12,831.75 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 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2 年 8 月, 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353.19 万元转出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完成上述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