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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8-09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修
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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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
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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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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