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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
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型或者固定
收益类型理财产品,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鄢国祥、李斐
                                                    2019 年 0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