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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斐)2019-04-1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斐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
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亲自出席了九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三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
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
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
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独董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号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                   2018.01.17
       第七次会议                2)《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
2                   2018.03.22
       第八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1/4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第四届董事会                3)《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2018.04.18
      第九次会议
                                4)《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18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6)《2018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4                  2018.05.18
      第十次会议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关于终止<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议案》
                                2)《关于终止执行<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第四届董事会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2018.07.20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6                  2018.08.15   1)《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7                  2018.09.04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8                  2018.10.22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
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2/4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于资金占用情况
    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要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3、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修订完善
和实施等工作提出了意见,确保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等相关工作的有效
开展。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均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
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

                                  3/4
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
完善。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本年度 1 月参加了由深交所创
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第九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训),取得了
独董培训证书。
    八、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议案无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李斐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自己的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
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1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3688805375@139.com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斐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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