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1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伊戈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伊戈尔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
伊戈尔内部控制制度,与伊戈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
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沟通,查阅了伊戈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相关资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
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伊戈尔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伊戈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本评价报告基准日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
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1)按照内部控制缺陷的本质分类,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是指企业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的必需控制,或现存的控制并不合理
及未能满足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合理及有效的内部控制,但在运作上没
有被正确的执行。
(2)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
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2、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 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涉及利润的错报占 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的总额 5%≤错报< 利润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比例 10% 利润总额的 10% 的 5%
涉及资产、负债的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资产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占总资产的例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②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及其定义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严重违反法
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律法规的要求;③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
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
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⑤注册会计师
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
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
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也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三类。
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 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因内控缺陷造成损失 利润损失≥利润总额的 利润的总额 5%≤利润损 利润损失<利润总额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 失<利润总额的 10% 的 5%
因内控缺陷造成损失 资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资产 资产损失<资产总额
占总资产的比例 1% 损失<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②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及其定义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
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策程序;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政府或监管机构
进行调查,引起重大诉讼,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
补的损害;③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
系失效;④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⑤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
流失;⑥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 ①公司组织架构、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②媒体出
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现负面新闻,引起公众关注,引发诉讼,对企业声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誉造成重大损害;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
缺陷;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
改;⑤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四、伊戈尔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三会运作规范,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业务经
营和日常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
为公允地反映了其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书茂
贺小波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