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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0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和高级
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8,926,9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61%
 的股东王一龙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74%。
    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67,88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的股

 东李敬民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
    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788,1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
 的股东张铁镭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 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2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王一龙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名称、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的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1 / 5
                                          持有伊戈尔的股份数量 持有伊戈尔的股份比
   股东名称          在伊戈尔的职务
                                                   (股)                 例
    王一龙            董事、总经理                8,926,908              6.61%
    李敬民             监事会主席                   67,886               0.05%
    张铁镭            高级管理人员                1,788,102              1.32%
     合计                 ——                    10,782,896            7.9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交易
    3、股份来源:股东拟减持股份均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伊戈尔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伊戈 拟减持股份占伊戈尔总
   股东名称
                    不超过(股)       尔的股份比例不超过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王一龙            1,000,000                  11.20%             0.74%

    李敬民             13,700                    20.18%             0.01%

    张铁镭             360,000                   20.13%             0.27%

     合计             1,373,700                  12.74%             1.02%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12.06 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12.41 元/股,2018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股)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及在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公司”)、正安
县凯诺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诺特公司”)解散清算时中分别作出如
下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王一龙     英威公司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正常履行中


                                         2 / 5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承诺:所持伊戈尔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伊戈尔股份总数的 40%。英威公司减持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英威公司若于其

         所持伊戈尔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英威公司持有伊戈尔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提

         前三个交易日向伊戈尔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

         并由伊戈尔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英威公司将严格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戈尔

         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有)。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英威公司持有的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英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解散清算时,英威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英威公司将其持有的伊戈尔股份过户至英威

         公司的股东名下后,英威公司的股东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数量继续严

         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

         戈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

         有)。

         凯诺特公司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凯诺特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

         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0%。
李敬民
         凯诺特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
张铁镭
                                                                         正常履行中
         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凯诺特公司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3 / 5
         行股票的发行价。凯诺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

         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

         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凯诺特公司将

         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

         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

         所有)。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

         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凯诺特公司持有的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凯诺特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解散清算时,

         凯诺特的全体股东承诺:自凯诺特将其持有的伊戈尔股份过户至凯

         诺特的股东名下后,凯诺特的股东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数量继续严格

         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伊戈

         尔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伊戈尔所有)。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在

         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王一龙
         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正常履行中
张铁镭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监事李敬民先生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李敬民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正常履行中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4 / 5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
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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