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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14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
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
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及日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二)额度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授权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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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投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限自获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公司产品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国际
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
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公司已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健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
    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
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
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
约而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
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
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三)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2/5
外汇交易。
   (四)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2017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及
子公司的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
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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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
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运用外汇
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虽然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
风险,仍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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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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