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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14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
生、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分别持有公
 司股份 10,757,744 股、2,289,773 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680,000 股、570,000 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 0.90%、0.19%。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
     2、公司监事李敬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
 生和陈丽君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86,554 股、131,452 股、130,687 股、61,455
 股、66,937 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639 股、32,863 股、32,672 股、15,364 股、16,734
 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 0.01%、0.01%、0.01%、0.01%、0.01%。
     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分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 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名称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一龙         董事、总经理                 10,757,744              3.63%
 张铁镭              副总经理                2,289,773               0.77%
 李敬民          监事会主席                   86,554                 0.03%
  陈林               副总经理                 131,452                0.04%
 赵楠楠              副总经理                 130,687                0.04%
 刘德松              财务总监                 61,455                 0.02%
 陈丽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6,937                 0.02%
              合计                           13,524,602              4.56%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其分项直接相加之和不相等是因数据四舍五入。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3、股份来源:
    (1)股东王一龙先生、张铁镭先生、李敬民先生拟减持股份为伊戈尔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王一龙
先生的股份源于原股东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股份;
张铁镭先生、李敬民先生的股份源于原股东正安县凯诺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
清算之非交易过户股份);
    (2)股东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拟减持股份均
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加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股)                   的比例                 比例
 王一龙               2,680,000                 24.91%               0.90%
 张铁镭                570,000                  24.89%               0.19%
 李敬民                21,639                   25.00%               0.01%
 陈林                  32,863                   25.00%               0.01%


                                     2 / 5
 赵楠楠              32,672                  25.00%                 0.01%
 刘德松              15,364                  25.00%                 0.01%
 陈丽君              16,734                  25.00%                 0.01%
  合计              3,369,272                24.91%                1.14%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

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2)监事李敬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
和陈丽君女士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
    (1)股东王一龙先生、张铁镭先生、李敬民先生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 6.86 元/股。(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12.41 元/股;
2018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19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股;
2020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2021 年伊戈尔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股,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7 股);
    (2)股东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的减持价格根
据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在伊
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如
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




                                     3 / 5
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4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
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一龙先生、张铁镭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后续追
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李敬民先生在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
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4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于其所持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

                                 4 / 5
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敬民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
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均严格履
行了该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