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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14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04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4 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
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
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顺德伊戈尔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预计为伊戈尔电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000 万元。上述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3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佛山分行”)
在佛山正式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2104316201),公
司为顺德伊戈尔与招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编号:757XY2021043162)
9,000 万元的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书签署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与


                                   1 /4
招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7XY202003989501,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随之终止。本次担保前,公
司对顺德伊戈尔的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2,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的担保余额为 12,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 8,000 万元。
    同期,公司与招行佛山分行在佛山正式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
号:757XY202104316301),公司为伊戈尔电子与招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授信协
议》(编号:757XY2021043163)4,000 万元的授信总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
公司对伊戈尔电子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伊戈尔电子的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为 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顺德伊戈尔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20 日;
    3、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4、注册资本:5 亿元;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及灯具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3,474.44                95,434.36

         负债总额               70,631.76                50,682.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2,842.68                44,751.46


                                    2 /4
        资产负债率                            84.61%                         53.1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2,722.07                      84,127.60

          利润总额                           -1,901.88                      -3,984.07

           净利润                            -1,509.92                      -3,091.22

    注:以上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0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查询,顺德伊戈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伊戈尔电子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06 日;
     3、法定代表人:王一龙;
     4、注册资本:500 万元;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之一;
     6、经营范围:生产、设计、销售:变压器、电源、照明产品、灯具。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992.73                        8,265.31

          负债总额                           5,069.14                        4,075.3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4,923.59                        4,189.95

         资产负债率                           50.73%                         49.3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4,889.80                       9,092.24

          利润总额                           3,486.66                        2,006.03

           净利润                            3,029.66                        1,766.36

    注:以上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3 /4
年 0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查询,伊戈尔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
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行佛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玖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
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27,000 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0%。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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