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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2022年04月19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04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维护了投
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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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1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
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 2022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1 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黎伟雄
先生回避表决。
    7.2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李敬民
先生和王毅刚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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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任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伊戈尔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4/6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
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前 5 日披
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
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关于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含等值外
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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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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