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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4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0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
简称“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96,320,45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59,264,091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6,320,45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1/3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 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0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8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2          02*****834       肖俊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0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
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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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所持有的股票/所
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
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
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41 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6.66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伊戈尔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卢林康
    咨询电话:0757-8625689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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