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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5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2022年6月6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 关 于公 司 符合 申请 非公 开 发行 股票 条 件的 说明 》详 见 巨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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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2 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
出 ,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数 量不 超过 本次 发行 前 公司 总股 本的 30% ,即 不超 过

88,896,13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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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
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6 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
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

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7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384.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58,817.44         57,834.44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
  2                                                   22,915.25         22,436.25
         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113.58         25,113.58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 计                             126,846.27        125,384.27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上述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
工厂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由公司或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实施。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4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还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
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
       《 2022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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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
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381 号)。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本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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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
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 未 来 三 年 ( 2022-2024 年 )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
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7,780.94 万元通过受让部分股
份及增资的方式合计获得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443%股份。

    《 关 于 对 外 投 资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人深圳市
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8,000 万元。

    《 关 于 2022 年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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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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