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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8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
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
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1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57,744 股,
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80,0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 0.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
丽君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31,452 股、130,687 股、61,455 股、66,937 股,计
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32,863 股、32,672 股、15,364 股、16,734 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 0.01%、
0.01%、0.01%、0.01%。
    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于 2022 年 04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于 2022 年 07 月 19 日分别收到王一龙先生、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
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
其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3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本比例
                                  2022 年 02 月 21 日—
    王一龙        集中竞价                                    18.51     2,030,000       0.68%
                                   2022 年 07 月 18 日
    刘德松        集中竞价        2022 年 07 月 15 日         20.30         5,000       0.00%

                              合计                                      2,035,000       0.68%
     注:相关数据计算为四舍五入;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授予后最新总股
 本 298,905,455 股计算得出(下同)。
         王一龙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原股东贵州英威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8.01 元/股—20.36 元/
 股。
         刘德松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公司
 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为
 20.30 元/股。
         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757,744             3.60%       8,727,744          2.92%

王一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89,436             0.90%        659,436           0.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68,308             2.70%       8,068,308          2.70%

          合计持有股份                  131,452             0.04%        191,452           0.06%

 陈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863             0.01%         32,863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589             0.03%        158,589           0.05%

          合计持有股份                  130,687             0.04%        320,687           0.11%

赵楠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72             0.01%         32,672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015             0.03%        288,015           0.10%



                                              2/3
          合计持有股份              61,455          0.02%       56,455           0.02%

刘德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64          0.01%       10,364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091          0.02%       46,091           0.02%

          合计持有股份              66,937          0.02%      126,937           0.04%

陈丽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734          0.01%       16,734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203          0.02%       110,203          0.04%
     注:相关数据计算为四舍五入;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完成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上表中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陈丽君
 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对比“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增加的股份数量为公司 2022 年
 6 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
 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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