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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2022-08-27  

                        股票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9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
业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即不超过 89,671,636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2,384.27 万元(未考
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89,671,636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6
388,577,091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此假
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
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和实
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 2021 年年报,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 68,876,734.28 元。假设 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 2021 年度持平。 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5、上述假设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96,320,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完毕。
    7、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 已收 到限制 性股票 激励对 象共计 49 人缴 入的出 资款 人民币
19,284,100.00 元 , 其 中 计 入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2,585,000.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16,699,1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98,905,455.00 元,实收资本(股本)
298,905,455.00 元。
    8、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时,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外的因素。
    9、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 2022 年度预测净利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示意性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和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所造成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6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前后比较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296,320,455      298,905,455       388,577,09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22,384.27

预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8,876,734.28    68,876,734.28      68,876,734.2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本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
                                  1,617,248,523.39 1,626,861,166.67 2,850,703,862.41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0.23                0.23            0.22
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4.51%           4.25%              3.57%
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测算中,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
现一定程度的摊薄。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打下坚
实基础,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投
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
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
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遭受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


                                       3/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的政策方向、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战略规划,具
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公告的《关于非公开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
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展开,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数据中心和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
丰富公司在数据中心供电系统、数据中心移相变压器、智能变电站和储能变压器
等产品,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改进产品制造工艺,提升产品产能,巩固公司在行
业内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在该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有良好的
储备。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源相关业务,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通过多
年来与行业众多国际知名公司紧密合作,把握新技术发展方向,形成了高效的研
发体系流程。公司拥有完整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培养和储备了一批理
论扎实、研发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此外,公司已经逐步建成了辐射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在数据中心领域公司与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
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运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
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
以下措施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4/6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
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加快在新能源应用领域业务的发
展,为实现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
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加强现有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传统优势产品 LED 照明电源上积极开
拓新市场,在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品上,加强产品更新,注重成本控制,持续
提高产品性价比,将技术优势、成本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
     (三)坚持国际化战略,促进境外收入提升
     公司从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业务全球化的战略目标,为更好的开拓海外市场和
服务客户,陆续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建立子公司,逐步建成了辐射全球
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公司将进一步采取积极的措施,不断开拓国际市场,
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公司的国际化收入。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
制
     公司一直注重投资者回报,为进一步优化分红政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5/6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
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
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6/6